[摘要] 据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防城港市港口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6月30日发布的通知获悉,我市原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的契税清理专项工作,由于近期地税缴费大厅人气爆棚,市民扎堆缴费,为了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现延期至2016年9月18日,请各位市民朋友抓紧时间携相关材料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地税部门
据防城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防城港市港口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6月30日发布的通知获悉,我市原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的契税清理专项工作,由于近期地税缴费大厅人气爆棚,市民扎堆缴费,为了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现延期至2016年9月18日,请各位市民朋友抓紧时间携相关材料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将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五/收取)。
契税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首套房及二套房所提供材料1-7项(需附原件核对),三套房及三套以上需提供1-4项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2、备案证明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已婚需夫妻双方);
5、户口本复印件(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6、结婚(离婚)证复印件,未婚需本人在办税大厅签署声明(有效期6个月);
7、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只需查防城港,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有效期3个月)。
房产查询证明开具地址: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住房局窗口(防城港市港口区汽车站对面)
缴纳税款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贵州路110号地税局二楼办税大厅(0770-2828306)
附:契税新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及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及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税率3%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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