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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顺利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02-08 17:03

一、防城港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概况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城中村改造为改造重点。2013年至2017年我市累计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26868户(套)。

(二)公租房限价房进展情况。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14312套,基本建成13389套,累计分配入住12250套。共完成投资68.1101亿元(包含房改的投资额),解决了超过3.7万人城镇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2017年底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27%。

(二)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情况。我市申报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项目30个,改造户数23774套,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并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43.676亿元;已到位资金42.4亿元,占合同总额43.676亿元97.1%;已使用贷款29.06亿元(含代理行资金10.22亿元),使用资金占到位资金的68.54%。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作出批示,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征拆办、住房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理顺工作职责。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市政府与4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年末,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综合考评范畴,严格奖惩。二是强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申请用款、证件办理、工程建设、征拆工作等7个小组,由各相关职能部分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三是强化绿色通道机制。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切实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助推棚改工作提速。四是强化督办问责机制。全程考核、全程督查、全程问责,确保棚户区改造按时间节点、进度计划推进。

(三)创新改造方式,拓展安置渠道。一是我市采取拆旧建新,原地或异地建房,通过实物安置的方式安置棚改对象;二是我市结合现行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为满足不同棚改对象的安置意愿我市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出台《防城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推进货币化安置(货币补偿+宅基地)的落实;三是政府统筹现有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引导有购房意愿的被安置户进行购买。

(四)积极对接国开行,破解资金难题。我市积极调整项目可研,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纳入资金使用范畴,积极完善“四证一书”等前期审批材料,每周均派专人赴住建厅和国开行专题汇报棚户区改造情况,跟踪合同签订情况,争取自治区层面对我市授信额度和贷款提取予以倾斜。

(五)主动服务,多措并举助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一是上门服务,解释政策。房产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全市大型企事业单位,动员有租房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集中申请公租房,如市残联和市特殊学校统一申请市本级公租房,有效解决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和残疾人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志愿者在人流大的单位食堂、小区、社区、菜市场等地方,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为群众宣传保障房优惠政策,同时每月在本地知名网站、微信平台投放保障房宣传资料,提高保障房政策知识知晓率。三是降低门槛,扩大保障面。我市积极对接,进一步放宽保障准入条件,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从28000元扩大到33000元,扩大保障范围,目前公租房保障面覆盖到了精准扶贫对象、残疾儿童及陪护家长、环卫工人、进城农民工、重大项目落户棚户区改造过渡性安置等特殊群体,突出解决既没有达到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市场上买房、租房的“夹心层”人员的住房问题。四是简化审批材料和程序,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要能提供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工作单位开具收入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纳入公租房保障对象。五是针对园区房源空置率较多的地区,为支持园区企业和乡镇基层工作,提高公租房入住率,申请人在工作所在乡(镇)规划区5公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即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申请用款、证件办理、统计汇报、工程建设、征拆工作七个专项小组的作用,专人统筹倒排时间,分工负责,交叉推进。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快贷款资金提取和使用。加强与国开行的沟通协调,强化资金使用整体规划,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和使用方向,加快贷款资金提取和使用。

(三)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加大资金投入,促进配套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许翠玉 韦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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